周礼_秋官司寇司隶/庭氏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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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阅典籍:《周礼》——「周礼·秋官司寇司隶/庭氏」原文
司隶掌管有关五隶官之法,辨别他们的衣服、器物,掌管有关他们的政令。率领五隶官属下的隶民追捕盗贼,从事国都中低贱的事,为百官积聚所需用的器具,凡拘执罪人的事(都用他们去干]。王国有祭祀、接待宾客或丧事,役使隶民从事繁杂低贱的事。负责率领四翟隶官属下的隶民,使他们都穿本国的服装,持本国的兵器,守卫王宫和王在野外停宿处周围的屏藩。
罪隶掌管为百官府与凡有地守者服役的隶民,负责指使他们做杂役小事。凡封建诸侯国或采邑、[或有王子出封,就从罪隶那里领取隶民以供役使]。
蛮隶负责为校人所役使而养马。那些在王宫中的蛮隶,持本国的兵器而守卫王宫,在野外时就守卫[王停宿处周围的]屏藩。
闽隶负责为掌畜所役使而养鸟,使鸟繁殖并训练驯服鸟,负责[同鸟沟通。他们守卫王宫的,与守卫王在野外停宿处周围屏藩的,都同蛮隶的事情一样]。
夷隶负责为牧人所役使而养牛,[牛驾车时在辕外帮助牵牛]。他们守卫王宫的,与守卫王在野外停宿处周围屏藩的,都同蛮隶的事情一样。
貉隶负责为服不氏所役使而饲养猛兽,加以训练使之驯服,负责同兽沟通。他们负责守卫王宫的,与守卫王在野外停宿处周围屏藩的,都同蛮隶的事情一样。
布宪负责悬挂王国的刑法禁令。(周历]正月初一,持旌节到四方宣布,而悬挂王国的刑法禁令,以使四方诸侯国及其采邑谨慎遵行,使刑法禁令布达天下。凡王国有大事集合民众就宣布刑法禁令以相约束。
禁杀戮负责侦察杀人凶手,以及凡伤害他人至于流血而[被害者]无法控告的罪犯,[还有那些为袒护罪犯]拒不受理诉讼的官吏,或阻止[被害者]诉讼的官吏,[查明后]报告司寇而加以惩罚。
禁暴氏负责禁止民众中的暴乱和以强力欺凌人的人,矫命欺诈和违犯禁令的人,以及造谣惑众的人,把这些人报告司寇而加以惩罚。凡国家聚集民众的时候,就诛杀违犯禁令的人以示众。凡男女奴隶集中出入,就对他们加以监控,诛杀其中违犯禁令的人。
野庐氏负责使王国的道路畅达四境,巡视检查国郊和野地的道路、庐舍、井和树。如果有宾客,就命令所经过的道路旁庐舍附近的居民聚集起来击柝守卫,发现徘徊观望[想要伺机盗窃]的人,就加以惩罚。凡水陆道路(因狭窄可能导致]船车相撞击的,[加以疏导]使船车依次行驶。凡持有符节的人以及有爵位的人到来,就为他们清除行人。禁止横穿田野走小道捷径和逾越沟渠堤防的人。凡王国有大事,考核修治道路者的成绩,掌管有关道路的禁令。王国有大的军事行动,就命令扫除道路,并稽察不在正常时间出行作息的人,以及所穿衣服和所持器物异常的人。
蜡氏负责掩埋[人和禽兽的]腐尸。凡王国有大祭祀,命令州里清除不洁之物,禁止受过刑的人、罚作劳役的不良之民和穿丧服者[通过]。都郊和野地有大军事行动或有诸侯来朝,也这样做。如果有死在道路上的人,就命令加以掩埋而[在掩埋处]设置标志,写明死的日期,把死者的衣服用具悬挂在当地官府处,以待死者的家人[前来认领]。掌管王国凡属有关掩埋尸骨的禁令。
雍氏掌管有关沟、渎、浍、池的禁令,凡可能造成危害王国庄稼的[都加以禁止]。春季命令设置陷阱,阱中设擭,修挖沟、渎等以利于民众,秋季金今填基阱攫。禁止就山修建苑囿和在湖泽中投药。
萍氏掌王国有关水的禁令。监察人们饮酒,节制人们用酒。禁止在河里游泳。
司寤氏负责夜间告时,依据星宿的位置来区分夜的早晚,以告诉巡夜的官吏实行宵禁。禁止晨行,禁止夜行,禁止半夜游荡。
司烜氏负责用阳燧向日取明火,用铜镜向月取明水,以便供[淘洗]祭祀用的谷物、供点燃火把,供(用作玄酒的]明水。凡王国有大事,供给[树在门外的]大火把和[门内]庭中用的火把。春二月,在国都中摇动木铎[告诫人们]严格遵守有关用火的禁令。有军事行动,[告诫军中]严格遵守有关用火的禁令。如果王国中有在[甸师的]屋舍处诛杀的罪犯,就为挖墓穴者照明,[并在墓前标明死者的罪行和所处的刑罚]。
条狼氏负责拿着鞭子走在前边清除行人。王出入[宫门或国门],就由八人夹在道路两边[清除行人],公出入就由六人夹在道路两边,侯、伯出入就由四人夹在道路两边,子、男出入就由二人夹在道路两边。凡誓诫众人,拿着鞭子巡行在众人的行列前,并大声宣告违命者所当受的刑罚。誓诫大仆和车右,说“[违命者]处死”;誓诫驭夫,说“[违命者]车裂”;誓诫大夫,说“[有事]胆敢不向王请示报告,鞭打五百”;誓诫乐师,说“[违命者]鞭打三百”;王国有大事誓诫[众人],说“[违命者]处死”;有小事誓诫[众人],说“[违命者]处墨刑”。
修闾氏负责考核在都城中值班的守卫,设置行马和击柝巡夜的[羡卒],由国家给予他们食粮,考核他们追击外寇和伺捕国内盗贼的情况而加以赏罚。禁止走小路捷径和逾越沟渠堤防的人,禁止武装的人和车马(在都城中]疾行,以及骑马在都城中快跑。王国有变故时,就命令人们守卫闾里之门和所设置的行马,只有持符节过往的人不检查。
冥氏负责设置网罗、机弩,设置陷阱并在陷阱中设擭,用以捕获猛兽。敲击灵鼓驱赶野兽。如果捕得猛兽,就把猛兽的皮、革、牙、须全部献上。
庶氏负责驱除危害人的毒虫,用攻祭和说祭[以祈求神]除去毒虫,用嘉草熏毒虫。凡塑险至虫,塾工金羞部置:捡查。
穴氏负责攻捕冬季蛰伏的野兽,各用它们喜欢吃的食物(在洞穴外]用火烧,(用香气引诱它们出来然后捕获]。按季进献[可供膳羞的]珍异美味和皮革。
翨氏负责攻捕猛鸟,各用它们喜欢的食物[放在罗网中]作为诱饵而加以捕获。按季进献羽毛。
柞氏负责伐除草木及山脚的树林。夏至那天,命令剥去山南边树木[接近根部]的皮而后放火烧;冬至那天,命令剥去山北边树木[接近根部]的皮而后放水淹。如果想使[伐除草木后的]土质变化改良,就在春秋季节用水渍火烧的办法来进行。凡斫伐树木的人,[都由柞氏]掌管有关的政令。
薙氏负责除草。春季草开始生长而用锄锄草,夏至用镰贴地割除草,秋季草结实而加以芟除,冬至用耒耜除草根。如果想使[除草后的]土质变化改良,就用水渍火烧的办法来进行。掌管有关除草的政令。
硩蔟氏负责毁坏妖鸟巢。用方版写上十日的名号,十二辰的名号,十二月的名号,十二太岁年的名号,二十八宿的名号,悬挂在妖鸟巢上,妖鸟就飞走了。
翦氏负责灭除蠹虫,用荣祭、攻祭[祈求神帮助]灭除蠹虫,用莽草熏杀蠹虫。凡灭除益虫的事[都负责]。
赤犮氏负责灭除藏在屋墙中的虫子,用蛤炭灰驱除虫,用[水和的]蛤炭火洒墙毒杀虫。凡有缝隙的房屋,都负责除去其中埋藏的虫。
蝈氏负责除去蛙类,焚烧牡菊,用焚烧后的灰洒蛙类,蛙类就会死。用焚烧牡菊的烟散布水面4水皇势不叫了。
壶涿氏负责驱除水中的毒虫,用[敲击]陶鼓来驱赶它们,用烧热的石块投[水惊走]它们。如果想杀死水怪,就用一根榆木棍,用象牙十字交叉贯穿棍中,而沉入水中,水怪就会死,深渊也会变成山陵。
庭氏负责射杀都城中的妖鸟。如果有[夜里怪叫]而不见其形的鸟兽,就用[日食时]救日的弓箭和[月食时]救月的弓箭射杀它们。如果[发出怪叫声的]是神怪,就用救月用的大阴弓和救日用的枉矢射它。
司隶掌五隶之法,辨其物而掌其政令。帅其民而搏盗贼,役国中之辱事,为百官积任器。凡囚执人之事,邦有祭祀、宾客、丧纪之事,则役其烦辱之事,掌帅四翟之隶,使之皆服其邦之服,执其邦之兵,守王宫与野舍之厉禁。 罪隶掌役百官府与凡有守者,掌使令之小事。凡封国若家,牛助为牵彷,其守王宫与其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。 蛮隶掌役较人养马。其在王宫者,执其国之兵以守王宫。在野外,则守厉禁。
闽隶掌役畜养鸟而阜蕃教扰之,掌子则取隶焉。 夷隶掌役牧人养牛马,与鸟言。其守王宫者,与其守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。
貉隶掌役服不氏而养兽而教扰之,掌与兽言。其守王宫者,与其守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。
布宪掌宪邦之刑禁。正月之吉,执旌节以宣布于四方。而宪邦之刑禁,以诘四方邦国,及其都鄙,达于四海。凡邦之大事合众庶,则以刑禁号令。
禁杀戮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。
禁暴氏掌禁庶民之乱暴力正者。挢诬犯禁者,作言语而不信者,以告而诛之。凡国聚众庶,则戮其犯禁者以徇。凡奚隶聚而出入者,则司牧之,戮其犯禁者。
野庐氏掌达国道路,至于四畿。比国郊及野之道路、宿息、井、树。若有宾客,则令守涂地之人聚柝之,有相翔者,诛之。凡道路之舟、车
互者,叙而行之。凡有节者及有爵者至,则为之辟。禁野之横行,径喻者。凡国之大事,比修除道路者,掌凡道禁。邦之大师,则令埽道路。且以几禁行作不时者、不物者。蜡氏掌除骴。凡国之大祭祀,令州里除不蠲,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,以及郊野。大师、大宾客亦如之。若有死於道路者,则令埋而置楬焉,书其日月焉,县其衣服、任器于有地之官,以待其人。掌凡国之骴禁。
雍氏掌沟渎、浍、池之禁。凡害於国稼者,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於民者;秋令塞阱杜擭。禁山之为苑泽之沈者。
萍氏掌国之水禁。几酒,谨酒,禁川游者。
司寤氏掌夜时。以星分夜,以诏夜士夜禁,御晨行者,禁宵行者、夜游者。
司烜氏,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鉴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、明烛,共明水。凡邦之大事,共坟烛、庭燎。中春,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。军旅,修火禁。邦若屋诛,则为明焉。 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。王出入则八人夹道,公则六人,侯伯则四人,子男则二人。凡誓,执鞭以趋於前,且命之。誓仆、右曰杀,誓驭曰车轘,誓大夫曰敢不关,鞭五百。誓师曰三百,誓邦之大史曰杀,誓小史曰墨。
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柝者与其国粥,而比其追胥者而赏罚之。禁径逾者,与以兵革趋行者,与驰聘於国中者。邦有故,则令守其闾互。唯执节者不几。
冥氏掌设弧张。为阱擭以攻猛兽,以灵鼓驱之,若得其兽,则献其皮革、齿、须备。
庶氏掌除毒蛊,以攻说禬之嘉草攻之。凡驱蛊,则令之,比之。
穴氏掌攻蛰兽,各以其物火之,以时献其珍异皮革。
翨氏掌攻猛鸟,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,以时献其羽翮。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。夏日至,令刊阳木而火之。冬日至,令剥阴木而水之。若欲其化也,则春秋变其水火。凡攻木者,掌其政令。
薙氏掌杀草。春始生而萌之,夏日至而夷之,秋绳而芟之,冬日至而耜之。若欲其化也,则以水火变之。掌凡杀草之政令。
硩蔟氏,掌覆夭鸟之巢。以方书十日之号,十有二辰之号,十有二月之号,十有二岁之号,二十有八星之号,县其巢上,则去之。
翦氏掌除蠹物,以攻禜攻之。以莽草熏之,凡庶蛊之事。
赤犮氏掌除墙屋。以蜃炭攻之,以灰洒毒之。凡隙屋,除其貍虫。
蝈氏掌去蛙黾。焚牡菊,以灰洒之,则死。以其烟被之,则凡水虫无声。 壶涿氏掌除水虫。以炮土之鼓驱之,以焚石投之。若欲杀其神,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沈之,则其神死,渊为陵。
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。若不见其鸟兽,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。若神也,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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