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颢轶闻传说:县令妙破讹诈案
-
1068—1078(宋神宗熙宁)年间,担任监察御史的洛阳人程颢,在当山西晋城县令时,曾以寥寥数语破了一件讹诈案。
当时,有一个姓张的财主得急病死了,棺木埋葬后的第二天一早,有个老头来到他家门口,对着财主唯一的儿子说:“我是你父亲,现在我年纪大了,无依无靠,来和你一起生活。”接着,老头一五一十向财主的儿子说明了来由。财主的儿子非常惊讶,于是拉着老头一起到了县府,请求县令判断。
老头先说,“我是个郎中,因家中贫困,四处流浪,为人治病,一年中很少回家。妻子生下儿子,无力抚养只得狠狠心肠把儿子送给张财主。某年某月某日,由村上的李某抱去,邻居阿毛亲眼看见。”“事隔那么多年,你怎能把事情说得这么详细呢?”老头说:“我是从远地方行医回村后才听说的,当时记在处方册的背后。”说着从怀里掏出处方册递给程颢,上面用毛笔写道:某年某月某日,某人把小儿抱走,给了张三翁。程颢问财主的儿子:“你今年多大岁数?”财主的儿子答道:“36岁。”程颢又问:“你父亲今年多大年纪?”“76岁!”
程颢对老头说:“听见了吧,这人出生的时候,他父亲才40岁,这样的年纪,别人怎么会称作张三翁呢?”
老头听罢,惊恐异常,承认了自己妄想讹诈财主家的钱物,夺人田地,才来冒认儿子。
- 程颢 程颢北宋(1032年~1085年7月9日)字伯淳,人称明道先生,原籍河南洛阳,生于湖北黄陂县滠源乡(今属红安)。宋代大儒,理学家、教育家,封“先贤”,奉祀孔庙东庑第38位。 与程颐为同胞兄弟,世称“二程”。“二程”早年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,宋神宗赵顼时,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。 其家历代仕宦,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,祖父程遹曾任黄陂县令,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,卒于该县。父程珦年幼无力返乡,遂居于黄陂,曾任黄陂县尉,后官至太中大夫。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黄陂县尉时所生,自幼深受家学熏陶,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,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。 北宋嘉祐二年(1057年)举进士后,历官鄠县主簿、上元县主簿、泽州晋城令、太子中允、监察御史、监汝州酒税、镇宁军节度判官、宗宁寺丞等职。 神宗初,任御史。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,不受重用,遂潜心于学术。《宋史》本传称:“慨然有求道之志。泛滥于诸家,出入于老、释者几十年,返求诸‘六经’而后得之”。与弟程颐开创“洛学”,奠定了理学基础。在教育上,先后在嵩阳、扶沟等地设学庠,并潜心教育研究,论著颇巨,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。程颢提出,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,“君子之学,必至圣人而后已。不至圣人而自已者,皆弃也”。孝者所当孝,弟者所当弟,自是而推之,是亦圣人而已矣”。即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,仁民而爱物,谨守封建伦常。学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则为“知道”,“读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而不知道,所谓虽多亦奚以为?”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亦不可不学,“大学之道在明明德,明此理也”。而《中庸》“天理也,不极天理之高明,不足以道中庸”。总之,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,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。程颢还提出,读书以期“讲明义理”,注重读书方法,“读书将以穷理,将以致用也”,不可“滞心于章句之末”,为此者乃“学者之大患”。同其理学思想一样,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。后人为求学统渊源,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。 宋仁宗嘉祐元年(1056)于京师讲《易》处(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)立二程祠。明成化二十年(1489),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,祀二程于讲堂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。《嵩阳书院志·序》称:“嵩阳书院,宋藏经处,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”。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(1220年),赐谥程颢为“纯公”,程颐为“正公”。理宗淳祐元年(1241年),又追封程颢为“河南伯”,程颐为“伊川伯”,并“从祀孔子庙庭”。元明宗至顺元年(1330年),诏加封程颢为“豫国公”,程颐为“洛国公”。明代宗景泰六年(1455年)诏令两程祠以颜子(即颜渊)例修建, 规制比于阙里,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,祭文称颂两程“阐明正学,兴起斯文,本诸先哲,淑我后人”。清康熙二十五年,二程进儒为贤, 位列孔子及门下、汉唐诸儒之上,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两程祠‘学达性天’匾额 。 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《河南程氏遗书》、《河南程氏外书》、《明道先生文集》、《伊川先生文集》、《二程粹言》、《经说》等,程颐另著有《周易传》。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,成为“程朱”学派。
作者介绍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转载请注明:原文链接 | http://www.sybcw.cn//wenzhang/1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