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容斋随笔·卷十二·刑罚四卦》

  《易》六十四卦,而以刑罚之事著于《大象》者凡四焉;《噬嗑》曰“先王以明罚敕法”,《丰》曰“君子以折狱致刑”,《贲》曰“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”,《旅》曰“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”。《噬嗑》、《旅》上卦为《离》,《丰》、《贲》下卦为《离》,离,明也。圣人知刑狱为人司命,故设卦观象,必以文明为主,而后世付之文法俗使,何邪?

上一章』『容斋随笔章节目录』 『下一章

相关翻译

容斋随笔 卷十二刑罚四卦译文

《 易经》 六十四卦,把刑罚法律的事写在《 象传》 的《 大象》 中的共有四卦:《 噬嗑卦》 说:“先王靠说明刑罚整顿法纪”,《 丰卦》 说:“君子靠判案来使刑罚精细”,《贲卦》 …详情

相关赏析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转载请注明:原文链接 | http://www.sybcw.cn//bookview/5771.html

热门诗词

古文典籍

热门名句

热门成语